从今年5月起,南丰县按照制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由县财政投入33万元,实行发放妇幼保健服务券的形式,为全县农村孕产妇和0—6岁儿童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券设有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和儿童保健服务券。孕产妇凭服务券到卫生院免费享受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以及住院分娩护送等服务。孕产妇保健服务券有三张,产前检查券面值25元、产后访视券面值15元、住院分娩护送券面值50元。儿童保健服务券分发到监护人手中,儿童监护人凭服务券到辖区内卫生院或村卫生所免费享受生长发育监测、儿童营养监测等服务。儿童保健服务券5张,每张面值5元。
该县卫生局规定,卫生院或村卫生所通过服务,凭收集到的服务券,由县妇幼保健所核实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再由县核算中心下拨经费。通过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孕产妇“产前有检查、产时有护送、产后有访视、贫困有救助”,确保儿童“计划免疫有接种、生长发育有监测、科学喂养有指导”,这项制度的实施将使群众能够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南丰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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