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意义
展示桔都女性良好精神风貌,提倡健康、文明、求知和进取的生活态度,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大众的审美品味。
二、大赛组织
成立南丰第四届“蜜橘小姐”评选工作组,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长罗建顺担任,具体由团县委、县妇联、县旅游局联合承办,办公地点设团县委(电话3226088)
三、大赛时间
1、 启动时间:2007年5月中旬
2、 初赛时间:2007年7月20日至30日
3、 复赛时间:2007年8月下旬(期间由专业老师进行形体、导游知识培训)
4、 决赛时间:2007年国庆期间
5、 颁奖晚会时间:2007年11月(蜜橘节文艺演出现场)
四、大赛地点
本次比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由各县区分别进行初赛然后输送获奖选手汇聚南丰参加决赛。基于好中选优原则,建议在东华理工学院、抚州文艺学校、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抚州中医药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崇仁师范等大中专院校设分报名点。
五、比赛项目
1、 形象展示:(自我介绍、着装表演,占比分50%)
2、 才艺展示:(歌舞、朗诵、乐器等,占比分30%)
3、 智力问答:(含智力答辩,占比分20%)
六、奖项设置
1、 奖项名次:
a冠军一名:授予“蜜橘小姐”称号,颁发证书,奖金1万元或安排就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b亚军两名:授予“蜜橘小姐”称号,颁发证书,奖金8千元或安排就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c季军三名:授予“蜜橘小姐”称号,颁发证书,奖金6千元或安排就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七、参赛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地点:各县(区)团县委及有关大中专院校团委
2、参赛对象、要求
年龄在18-27周岁(80年代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优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女性
2、 报名方式
直接报名、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委托报名均可,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近照2张,其中淡妆头像照1张,生活照或艺术照1张,由组委会统一印发参赛报名表填写
八、评委聘请及评选办法
聘请省内外艺术家、摄影师等权威专家组成,采取独立打分、签名确定的方法,同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大赛组委会组建监审组对赛事全程监督。
九、经费预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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